地政知識 繼承產權拋棄書免貼花,遺產分割協議書應貼花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
地政知識 繼承產權拋棄書免貼花,遺產分割協議書應貼花
新聞摘要
  • 地政知識 繼承產權拋棄書免貼花,遺產分割協議書應貼花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稅捐機關表示,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,典賣、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,而繼承產權拋棄書僅由拋棄產權人一方書立,並未載明承受之對方,只是拋棄產權人單方聲明而已,因此,不屬於典賣讓售及分割財產契據範圍,不須貼用印花稅票。
 
稅捐機關表示,如繼承人係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,並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,就該協議書有關分割不動產部分,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「典賣、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」範圍,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,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,貼用印花稅票。